当樱之端着一碗汤,回望岸上,有一戴着斗笠的女子。
那个女子平静地立在那里,今日没有将斗笠一压再压。她坦然地面朝大海,面朝或许再无归程的航船,面朝渐行渐远的他们……
手上一松,汤碗在地上摔得粉碎。
樱之飞扑到栏杆边上。
“阿姊!”歇斯底里的吼声自胸腔蹿到天灵。
晋南笙站在海岸上,双手圈起,放在唇边形成了一个喇叭状。
“樱之,你一定要等我……”樱之还未来得及答话,衣襟后就被人捏起。
狗爷眼底划过一丝精光,玩味地摸了摸唇角,在她心中还是这只养不熟的狼更为重要。
他拎起樱之,丢到一旁,用内力传话:“晋南笙,你这个挨上千刀都不能平息我心中怒火的臭娘们儿,老子回云殊城吃香喝辣找比你更年轻貌美的小娘子,你到时候可劲儿后悔去吧。”
“我有一把锋利的小剪子……”
远远地飘来晋南笙的话,狗爷下意识地往下看,顿觉裆内一凉。
该死的小剪子。
“做闺中密友未尝不好。”
见缝插针的叶惊阑瞅准了时机,狠狠地踩踏一番。
“……”
他们之间很是微妙,从决定合作之后,两人心照不宣地做了“朋友”,尽管没有一口一个“贤兄”与“贤弟”,但能感觉到他们本是剑拔弩张的关系得以缓和。至少不会再把对方视为眼中钉,肉中刺,恨不得立马拔除。
抵达扬城码头还需两日航程。
狗爷意味深长地瞧了他一眼。
……
在海上航行时。
擅长作妖的叶大人终于体验了一把使唤他人奴仆的愉快。
“绿头鸭,为我寻一根长竿。要粗细适宜,长短适中,不可轻易被折断,不可折不断,得有韧性……”叶惊阑有模有样地学上了小王八给何不愁的绰号,他躺在从狗爷舱内搬来的梨花木榻,枕着狗爷藏在柜子里的金丝缎花枕,脚尖轻晃。
“哎,公子无忧,下人发愁。”何不愁苦着脸,接下了叶惊阑安排的差事。
何尝不想拒绝。
立隼拒绝过,现在腰上绑着一条绳子直连大船,人在蓝色大海中沉浮。无良之人的命令:不游够五个时辰不能上船。
对这榻上之人就是说不得,打不过。
真正的爷已在自己舱内躺了一天没露面了,对于叶惊阑这个瘟神,狗爷宁可绕道走。
他也做过周全考虑,为了不暴露叶惊阑的名头,狗爷对何不愁等人的说辞是——扶疏公子最近失心疯,连女装都穿了,得小心伺候着。
众人:疯到连花式繁复的衣裙都要穿,还有什么做不出的?
然而他一等一的相貌吸引了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们,在梨花木榻不远处围成一圈痴望着他,却没人敢上前半步,唯恐他失手伤人性命。
“云岫……”他拉长了调子,唤着在火炉边上熬汤的女子。
只有她离他最近。
回应他的,是一个滴着油花儿的大勺。
他抬手截住,又丢了回去,“好不容易养到开始愈合的伤,又因为你这粗鲁的动作给扯开了。”
“不如将膀子给卸了丢到锅里熬成汤,既可以补身子,还免去你的痛苦,一箭双雕之计,公子考虑考虑?”云岫用小勺舀汤,放到碗里,准备尝尝味儿。
“嗖”,一颗炒豌豆弹进了她的碗里。
抬眼,斜睨。
“你瞪我的时候,格外妩媚,若是你将眼角再往上扬一点,就更好了。”不用看,也知她在瞪眼。
他抛起两颗炒豌豆儿。
“你多丢几颗。”云岫平而缓地说道。
以手接了豆儿,他偏头看向云岫,问道:“莫非姑娘也喜欢?”
“我只想你被一把豆儿给噎死。”
“不用这般费神,你可以直接一些,比如说,往这里……”叶惊阑往榻前小几上搁了手中的陶碗,而后用手在脖子上比划,“放缓手,先选个舒适的位置,然后猛地用劲,折断我的脖颈子便可。”
“……”没想到还有人手把手地教别人如何杀死自己。
叶惊阑称心遂意地从碗里拈了两颗豆子。
说起来,还多亏了蒙歌的“大智慧”,蒙歌原话是这般说的:“你与她同样生长在这片土地,何须顾及谁长势更好。”
话糙理不糙,为了感谢蒙歌助他顿开鸿蒙,他特意在晚饭时给蒙歌添了一道“酸了心”——醋拌各类时蔬小菜的……菜心,只有蒙歌想不到的,没有叶惊阑忘了放的。
“王八儿!”叶惊阑蓦然收神,呼唤着小王八。
“公子有何吩咐。”小王八现下是畏惧上了这个比狗爷还爱折腾人的“扶疏公子”。
叶惊阑弯了弯眼,他觉着这只识时务的王八也应该享有他的添菜。
王八通常喜欢吃什么?
脑海里搜寻一圈,得出结论:王八是杂食动物。
那,鱼骨大杂烩如何?
刚巧他准备钓鱼,到时候亲手给他煎炸一碟下酒小菜表扬他的机灵劲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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