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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言情 > 历史 > 炮灰NPC的职业修养 > 第一百一十一章 隔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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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疯子笑了笑:“这倒是最好的结果——师父,你觉得是不是?”

楚风脸上一阵胀热,虽然深知她心思单纯,但是这句话落在耳朵里,不啻于一种嘲讽。

她凭什么将别人一生的痛楚用一句话带过,还笑得这样坦然。

从小到大,他就没见过娘亲梳妆,她总做着男人的活计,割麦、收棉花、椿米、插秧……三更即起,到次日二更才回。

有一年,天降冰雹,打坏了地中作物,家中没有一口粮,他跟妹妹像两只饥饿的小狼,刚吃完上一顿就惦记着下一顿。

祖母更精致,只吃白面馒头,荞麦皮窝窝头根本不碰。

娘亲愁得唉声叹气,天天去大户人家门口盯着,期盼能有一份烧水做饭的厨娘营生,她就能顺便把三口人的伙食顺回来。

然而,天不遂人愿,虽然王公贵族依然声色犬马,但是即墨城郊的路上开始出现饿殍和野狗。

娘亲一狠心,跟着西域马帮走了。

她一走就是半年,只留下提前支出的一两银子,自己分文未带。

那时楚风才十岁,妹妹九岁,还够不着井沿上的轱辘。

他们在洗脸的木盆上穿了三个孔,用麻绳吊着抛入井中取水。

娘亲临走前就留下两句话:第一句是“活下来”,第二句是“照顾好祖母!”

西行的路上遍布豺狼虎豹,土匪恶人,即墨城郊也不太平——这一去就是生离死别。

可是,人在饥饿跟前是没有时间自怨自艾的。

只有拼命挣扎,才能度过难挨的时光。

那一段没有娘亲的岁月很残酷,现在想起来心还隐隐作痛。

一两银子不够三口人吃,他跟妹妹就去给富户放羊。

隆冬时节,三更起床,赶着羊群往城郊外的野山上走,没有鞋穿,打着一双赤脚,久而久之,兄妹俩脚底长了坚硬厚实的一层茧,比鞋底还结实……

开春时节,他们还推着小轱辘车掏粪。

先开始没掌握技巧,妹妹在前面把方向,他在后面用力。

两人没配合好,方向打偏,轱辘车偏倒,粪水撒了一地。

周围人骂骂咧咧,他很想发脾气,手抬起来,却迟迟没有落下……

他看见人家的小姑娘在父母怀里,穿着厚墩墩的棉袄,头上扎着堆花,腕上戴着银镯……妹妹的衣服却连小腿都遮不住,脸上手上都是冻疮,结着厚厚的血痂……

小小少年的自尊心一下子崩塌了,他搂住妹妹嚎啕大哭起来,才想起自己也是孩子,自己也有母亲……还有祖母……

他一哭,别人也就不骂了。

一个好心人忍着恶臭,塞给他们几只馒头。

就在粪水中央,和着刺鼻的气息,兄妹俩狼吞虎咽,破涕为笑……

回家后,馒头放在窗台上吹了小半个时辰,才敢拿到祖母跟前,因为她很讲究。

祖母难得地神思清明着,可能是因为饿。

她隔着门缝一边吃馒头,一边打量他俩。

咽下几口后,她“呸”了一口,随手将馒头丢了出来:“臭死了,我才不吃!”

馒头落地时,夹着叮当一声。

一个细长的、金灿灿的东西随着落地,捡起来一看——是一枚金簪,顶上精雕细琢着一只凤凰,凤嘴里垂下长长的细碎的流苏。

妹妹终究是女孩儿,把玩着爱不释手。

她怯生生地问:“哥哥,能给我吗?”

楚风有些心酸。

他绝望地想,也许,这是妹妹此生中唯一的一枚金簪。

于是他点点头:“保存好,留着以后嫁人时戴……”

话音未落,门里的祖母发出一声嗤笑。

“饭都吃不饱,戴什么金簪——丫头,金簪不是你能戴得起的……它的价值也不在于此!”

兄妹俩有些胆怯——毕竟这是祖母的东西,她有权利随时收回。

祖母道:“如果能给个识货的人,起码要卖三两银子……交给当铺就只能当一两了!”

金钗沉甸甸的,才卖三两银子吗?

楚风纳闷道:“为何要如此贱卖?”

祖母“咍”了一声,似叹似笑:“里面是铜,外面鎏了一层金……这本不是用来戴的……罢了,不能施展用途,它就是个下等货,卖去吧!”

最后卖了二两银子,他们去找卖针线的老婆子,叫她进富户时推销给有钱人家的小姐,卖三两银子,给她分了一两!

兄妹俩兴高采烈地来给祖母报告,但是祖母已经不清醒了,正瞪眼叉腰跟空气对骂!

二两银子加上不停息地干零工,他们终于度过了最困难的时光。

娘亲回来时,他俩已经开始在山上伐薪烧炭了。

彼时天气转暖,但大户人家似乎特别怕冷,烧炭卖的很快,逐渐固定下来给几个人家送。

娘亲带回来九两银子,和脸上一道可怕的伤口——她说那是野狼咬的。

当时有一百多只狼围着,他们拼命厮杀,最后都不知道身上沾了狼血还是人血。

二十个人活下来十二个,每个身上都挂着伤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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