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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言情 > 军事 > 回到过去当特工 > 第323章 明码电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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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次,曹宁没有将电报先发给延安,也没有发给重庆。

而是用明码电报,向全世界发出了电波。

这里是中国上海,我是国民革命军军事统计局的特工黄鸟。我要向全世界公开一件事。

刚刚在中国上海虹口东体育会路,结束了一次中日之间的秘密会谈。

参加会议的有:“中方代表:外交部司长高崇武,梅思平。日方的代表有:田中十二、影佐祯昭、今井武夫和伊藤芳。

他们经过了几天的商议,终于签订了〈重光堂协议〉。

具体的内容如下:

第一条缔结日华防共协定。

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为基准,相互保持协力,并承认日军防共驻兵,以内蒙地方为防共特殊区域。

第二条中国承认满洲国。

第三条中国承认日本人在中国内地有居住和营业的自由,日本同意废除在华的治外法权,并考虑归还在华租界。

第四条日华经济提携,以平等互惠为原则,承认日本的优先权,特别是在华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,对日本提供特殊的方便。

华侨民因本变所受的相生但日本不要求赠偿战费。

扩六条协定以外的日本军队,在日华两国和平气候恢复后,立即开始撒退。

随着中国国内治安恢复两年内微退完毕。在此期间,中国应保证确立治安。驻兵地点,由双方协商决定。

第二,在日本政府发表上述解决时局的条件后,汪精卫等中国方面的同志应立即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;并为建设东亚新秩序,声明日华提携和反共政策,同时俟机成立新政府。

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

日本方面:影佐祯昭,今井武夫

中国方面:高宗武,梅思平

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

一、第一条的所谓防共驻军,是为确保内蒙及其联络线而在平津地方驻兵。其驻兵期限即日华防共协定的有效期限。

二、第四条的所谓优先权,是指与其他国家在同一条件下,对日本提供优先权之意。

三、日本协助救济由于事变而产生的难民。

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

日本方面:影佐祯昭、今井武夫

中国方面:高宗武、梅思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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